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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0
江苏省团体标准
T/JSAMIA 003—2019
风送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The numerical control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of air supply type
送审稿
2019 - XX - XX实施
江苏省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常州正义生物质再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正义生物质再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
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溧阳新联农机专业合作社。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兆丽、卢青、狄正义、刘友军、金建良、戴月琴。
风送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送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的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秸秆、木屑、稻壳等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以洁净空气为加热介质,洁净空气采用从低温换热段鼓风送入方式且具有精准智能控温型式的生物质热风炉(以下简称热风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1-2014 热交换器
GB/T 713-2014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768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50309-2017 工业锅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JB/T 9832.2-1999农林拖拉机及机具 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JB/T 5673-2015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NB/T 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GB/T13306-2011 标牌
JB/T8574-2013 农机具产品 型号编制规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NY/T 12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
NB/T 47055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NB/T 464 热风炉质量评价规范
NB/T 34040小型生物质热风炉技术条件
NB/T 34041-2017小型生物质热风炉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送风式 Air supply type
一种以空气为热源,以电能驱动压缩机,采用蒸汽压缩制冷循环,将大气环境空气的低温热能吸收、整合提升成高温热能通过风机输送用于谷物烘干的设备。
3.2
生物质颗粒 Biomass particle
是一种成型的颗粒状的生物质燃料。通常热值为3900~4200大卡,灰分为3%~6%,直径为6mm~10mm,长度为10mm~80mm。
3.3
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专门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热功率处于0.20934MW至0.93MW间或30万kcal/h至80万kcal/h间的热风炉。
4 产品型号
4.1 产品型号命名:
5L SY □ □ □
压缩机匹数:单位:Hp
额定制热量: 单位:kW
热源类型:空气源热泵
送风类型:风管送风
企业品牌简称:
4.2 基本参数
热风炉的结构型式及主要参数见表1。
表1 结构型式及主要参数
项目 单位 企业设计值 型号名称 / 按第4章要求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配套动力 kw 企业规定 燃烧方式 / 层状燃烧或悬浮燃烧 进料方式 / 自动进料 供热方式 / 间接换热
项目 单位 企业设计值 热功率 kcal/h 应≥300×103,且≤800×103 热效率 % ≥80% 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 ±3 输出热风温度范围 ℃ 40-130 排烟温度 ℃ ≤1.1倍热风温度,且≤143
5.1 一般要求
5.1.1 热风炉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性能高。
5.1.2 热风炉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5.1.3 加热介质(洁净空气)是采用由炉后换热器低温段鼓风的型式送入。
5.1.4 配套辅机以及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5.1.5 热风出口应设置温度测点和超温控制装置。
5.1.6 在正常条件下运行,5年内炉本体不应出现结构性损坏和气密性损坏。
5.2 热性能要求
5.2.1 本标准适用于热功率应在30万kcal/h~80万kcal/h间的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5.2.2 热风炉的实际热功率应不小于标称值。
5.2.3 热风炉输出热风温度应在40℃~130℃之间。
5.2.4 稳定燃烧时,热风炉的输出热风温度不应超过设定温度±3℃。
5.2.5 热风炉的热效率不应小于80%。
5.3 材质
5.3.1 管式换热器应符合GB/T151、GB13296及GB/T13793的要求。
5.3.2 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钢板和炉膛壁板应符合GB713的要求。对于工作温度高于450℃的换热部件,其使用的钢板应采用耐热性能更好的合金耐热钢。
5.4 电、温控装置
5.4.1 热风炉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和热风出口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
5.4.2 所有的热电偶、继电器、调压器、变频器等电器元件应稳定可靠,其精度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 环保指标
5.5.1 从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其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序号 烟气污染物 排放指标 1 颗粒物(mg/m3) ≤30 2 二氧化硫(mg/m3) ≤30 3 氮氧化物(mg/m3) ≤150 4 林格曼烟气黑度(级) ≤1
5.6.1 电器设备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电器绝缘电阻应≥1MΩ。
5.6.2 外露回转件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正压主风机进风口应有防护网。
5.6.3 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处和热风处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
5.6.4 对操作人员有危险的部位,在显眼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防烫伤、防烧伤等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
5.6.5 每台热风炉出厂前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确保烟侧和空气侧密封完好。
5.6.6 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左右的小孔,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可视明火泄漏至热风侧。
5.7 制造质量
5.7.1 铸造件应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
5.7.2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气孔、夹渣、弧坑、裂纹、虚焊等缺陷。
5.7.3 冲压件应无裂纹、起皱、飞边等缺陷。
5.7.4 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褶皱、凹凸不平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5.7.5 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
5.7.6 炉体应有保温措施,正常工作状态下外表面温度不大于60℃。
5.7.7 热风管道外表面应有保温措施,外表面温度应不大于45℃。
5.8 装配质量
5.8.1 炉体以及炉膛之间不得有裂纹;不得有烟、气渗漏。
5.8.2 炉门开、关应灵活可靠,炉门关闭后应与炉口紧贴,不得有火、烟渗漏出来。
5.8.3 炉膛以及换热器部件焊接质量应符合NB/T47003.1-2009的要求。烟侧和空气侧之间不得有漏点,以防明火及高温烟气窜入空气侧再进入烘干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5.8.4 配套辅机、附件应齐全。
5.8.5 炉膛若铺设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应粘贴牢固,不得掉落,且应符合GB50309-2017的要求。
5.9 使用寿命
5.9.1 热风炉正式投产后的寿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使用寿命指标
项 目 指 标(年) 热风炉 本体部件(包含炉膛、换热器等) 5 电气及回转部件 1
当送风量为最大时,提高热风炉最高输出热风温度10%,热风炉应能正常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小时。
5.11 噪声
热风炉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噪声指标
项 目 指 标 风机噪声,dB(A) ≤90 工作间噪声,dB(A) ≤85
热风炉工作间内的粉尘浓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粉尘浓度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粉尘浓度,mg/m3 ≤10
烟囱周围半径50m的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度一般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否则应高于其最高配套设备3m以上。
5.14 排烟温度
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温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排烟温度指标
项 目 指 标 热风输出温度,℃ 40-130 ≤1.1倍热风温度
涂层表面漆膜应均匀,无起泡、龟裂、夹杂物、皱皮、露底、剥落和杂色等现象。油漆漆膜附着力及漆层厚度应符合JB/T 9832.2-1999的要求,其指标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涂层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漆层厚度,µm 50±5 漆膜附着力 3级1处,2级2处
热风炉组装件无论是采用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还是气焊等,焊接坡口形式都应符合GB/T985.1的要求,焊缝应饱满美观,焊缝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夹渣等缺陷。
5.17 使用说明书
5.17.1 说明书的编写格式和内容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说明书应通俗易懂,必要处应配附图。
5.17.2 使用说明书应有产品“三包”和质量保证内容。
5.17.3 使用说明书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b) 产品的正确安装及使用方法。
c) 产品的安全主要事项。
d) 产品的维护、保养以及故障消除方法。
5.18 随机技术文件
热风炉随设备应附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
e) 产品鉴定试验报告;
f) 热风炉使用说明书(含安装尺寸图);
g) 备件清单及装箱单。
6 试验方法
6.1 性能试验
6.1.1 试验目的
考核样机的各项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指标。
6.1.2 抽样方法
6.1.2.1 抽样方法应符合GB/T2828.1的规定。
6.1.2.2 在生产厂家12个月内生产的同型号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样品不得少于2台。
6.1.2.3 当试验受条件限制时,可以临时协商确定抽样数量,但判定原则不变。
6.1.3 试验要求
6.1.3.1 热风炉性能试验应测试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性能试验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在热风炉达到额定的工况,并且输出稳定的所需热风温度40分钟后开始测试。
6.1.3.2 在测试时间内,鼓风机以及送风机、减速机等参数保持不变,燃料在炉膛内燃烧的状态应保持一样。
6.1.3.3 试验时,输出热风的温度应与设计值之差不超过±5℃。
6.1.3.4 试验时,热风炉供热量的波动应不超过10%。
6.1.3.5 每隔5分钟测一次进风温度、出风温度,每隔30分钟测一次热风输出风压。
6.1.3.6 每次实测供热量应不小于额定供热量。
6.1.3.7 每次实测热效率应不小于80%,且两次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4%,真实热效率取两次平均值。
6.1.3.8 每次测试持续的时间(从具备测试条件开始计时)不应少于3小时,中间不得间断,一旦间断,则测试作废。
6.1.4 试验条件
6.1.4.1 检验时所使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燃值应≥4000kcal/kg。
6.1.4.2 试验测定前,测量管道的安装及测温的布置应符合NB/T34041的规定。
6.1.4.3 试验用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检定机构校验,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6.1.4.4 测量参数和准确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测量参数和准确度要求
序 号 测 量 参 数 准 确 度 1 质量 粉尘采样称量 ±0.0001g 生物颗粒燃料称量 ±0.2kg 2 时间 ±0.5s/d 3 温度 ±0.5℃ 4 电功率 ±0.2KW 5 噪声 ±0.5dB(A) 6 长度 按常规要求
6.1.5.1 主要性能指标测定
主要性能指标包括:热功率、热效率、超负荷运行检测、安全检查、电控装置检查、环保指标、材质检查、密封性检测、焊接质量检查、装配质量检查、油漆质量检测等。
6.1.5.2 输出热风温度
测定热风管道截面中心一点的温度作为整个截面上的平均温度,测温元件精度为±0.1℃。
6.1.5.3 燃料消耗量
采用台秤称量,台秤的精度为±0.1kg。
6.1.5.4 热风炉输出热量(输出热风换热量)按式(1)计算。
……………………………………(1)
式中:
Qyx—输出热量,单位为KJ/h;
t —输出热风平均温度,单位为℃;
t0 —进风平均温度,单位为℃;
ρ —输出热风密度,单位为kg/m3;
—温度t时输出热风平均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
—温度t0时进风平均定压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
6.1.5.5 热风炉热功率,按式(2)计算。
……………………………………………(2)
式中:
N—热风炉热功率,单位为kcal/h。
6.1.5.6 热效率,按式(3)计算。
……………………………………………(3)
式中:
—热风炉热效率,%;
B—生物质燃料用量,单位为kg/h;
—生物质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位为kJ/kg,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得来。
6.1.5.7 环保指标的测定
环保指标的测定按照本标准6.5条的要求进行。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来检测。
6.1.5.8 噪声测定
噪声测定应在热风炉额定工况下进行。用声级计在热风炉四周距离热风炉表面1米,距地面1.5米的不同位置测定噪声,测点应不少于5点。具体测定方法按照本标准6.11条的要求进行。
6.1.5.9 安全检查
按照本标准6.6条的要求逐条进行检查,但6.6.5条中要求: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的小孔,当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明火泄漏至热风侧,此项检测要求在热风炉定型时做,不作为常规检查。
6.1.5.10 电、温控装置检查
按照本标准6.4条要求进行。
6.1.5.11 焊接质量检查
按照本标准6.16的要求进行。
6.1.5.12 装配质量检查
按照本标准6.8条要求进行。
6.1.5.13 油漆质量检查
按照本标准6.15要求进行。
6.1.5.14 使用说明书检查
按照本标准6.17条要求进行。
6.1.5.15 随机文件检查
按照本标准6.18条要求进行。
6.1.5.16 标牌检查
按照本标准9.1条要求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热风炉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7.1.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中表9的规定。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00001——新产品试制或定型产品转厂生产时;
00002——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转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00003——产品停产一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00004——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表9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7.3 抽样方法
7.3.1 采用随机抽样,在工厂近六个月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正常批量生产时的检验批量N为5台,样本量n为2台(用户或销售部门抽取时可不受此限),抽取的样品应是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7.3.2 样机抽取封存后至检测工作结束期间,除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保养和调整外,不得再调整、修理和更换。
7.4 评定方法
7.4.1 按被检项目对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其不合格分类,见表9。
7.4.2 按GB/T2828.1规定,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I, AQL为接受质量限,Ac为不合格接收数,Re为不合格拒收数。样本量字码为A,取值按表10的规定。
7.4.3 采用逐项考核,按类判定,以不合格分类中达到的最低要求判定产品质量。
表9 不合格分类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A 1 安全性 6.6 √ √ 2 热功率 6.2 √ 3 烟尘排放指标 6.5 √ 4 使用说明书审查 6.17 √ √ B 1 热效率 6.2 √ 2 噪声 6.11 √ 3 二氧化硫浓度 6.5.1 √ 4 超负荷运行 6.10 √ 5 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6.2.4 √ 6 粉尘浓度(热风炉工作间) 6.12 √ 7 热风炉寿命(同一类型的热风炉跟踪调查) 6.9 √ C 1 电、温控装置功能 6.4 √ √ 2 排烟温度 6.14 √ 3 烟囱高度 6.13 √ √ 4 焊接质量 6.16 √ √ 5 装配质量 6.8 √ √ 6 油漆外观质量 6.15 √ √ 7 漆膜附着力 6.15 √ √ 8 漆层厚度 6.15 √ √ 9 林格曼黑度 6.5.1 √ 10 标志 9.1 √ √
表10 抽样判定方案表
不合格分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数 4 7 10 检验水平 S-1 样本字码 A 样本数(n) 2 AQL 6.5 40 65 Ac Re 0 1 2 3 3 4
8.1 标牌
8.1.1 热风炉应在明显的位置设有产品标牌,标牌应清晰、耐久。
8.1.2 产品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2011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商标;
产品名称、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
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f) 制造商名称、地址。
8.2 包装
产品长途运输须用木箱包装,若有散件可分件包装;包装件在箱内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位;箱内还应放置装箱清单。
8.3 运输
产品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动或倾斜、碰撞,同时应加盖防雨油布。
8.4 贮存
产品室内贮存时,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条件;室外贮存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产品贮存地周围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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