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工业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解放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手段,是与“三农”密切相关的行业。为了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推动农机工业企业讲求诚信,更好的为江苏农业现代化服务,根据中机联等有关行业诚信公约,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特制定诚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倡导全省农机工业企业承诺信守。
第一条 本公约是建立全省农机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倡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行为,实现企业自律,促进农机工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在本行业、本企业范围内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精诚服务”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诚信态度对待企业和社会,共建诚信农机。
第三条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倡导法治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农机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从业,守法经营,自觉养成敬法遵法,知法信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努力做社会主义法制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维护者。
第四条 诚实守信、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严格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做虚假广告,不制作伪劣产品,坚决杜绝任何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恪守职业道德,尊崇法律和市场规则,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合法、公平、有序、友好的市场竞争,坚决抵制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行业共同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坚持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从事生产经营,依法纳税,严格履行合同、契约和承诺,坚决抵制违法行政行为。
第六条 遵守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反对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守价格自律,不以变相倾销和变相垄断等不正当行为损害同行企业和用户的利益;严格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严格按照合同兑现对用户的各项服务承诺,杜绝行贿,受贿和欺诈行为。
第七条 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杜绝假冒伪劣仿制侵权行为。一旦出现侵权行为,经核实由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发出书面提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上报相关行政部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坚决保护企业正当权益。当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贸易活动中受到权益侵犯,可向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提出书面协调处理要求,行业协会应依法参与维权诉讼并代表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参与反倾销应诉,依法维权。
第九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职工正确的价值追求,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关心职工生产安全、卫生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决策应征求职工意见。
第十条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弘扬义利兼顾,德行并重,扶贫济困,回报社会的光彩精神,强化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的责任,积极参与对口扶贫,捐资助学,救灾等公益活动,争做奉献社会的楷模。
第十一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农机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守法诚信情况,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农机工业企业有违规违约行为的,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应及时组织调查了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
第十二条 本“公约”自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三条 本“公约”解释权为江苏省农机工业协会秘书处。